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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域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10-28 土工材料

  证券代码:873815 证券简称:旭域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2022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BOSTDGeosynthetics Qingdao Ltd. 年度报告摘要旭域股份NEEQ: 873815 一.重要提示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平台(或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宝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建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线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青岛旭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域投资”)是旭域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

  旭域投资的设立原因和目的系作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激励核心员工,使其共享公司未来成长收益,股东均系公司员工,无实际经营业务。

  三.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3.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关于适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本公司租赁合同因不满足财政部《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合使用的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的适用条件,故在2021年度未采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规定的简化处理方法。

  但这些合同满足了《关于适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调整后的适用条件,因此从2022年1月1日起采用财会[2020]10号文件规定的简化处理方法,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第一条和第三条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

  根据解释15号:A、本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公司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追溯应用解释15号的上述规定,该变更对2022年1月1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B、本公司在判断合同是否为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合同的成本”,不仅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还包括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另外的成本的分摊金额(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对于首次实施日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成所有义务的合同,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未调整2021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3.2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请填写具体原因√不适用 3.3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3.4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