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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业与信息化局

2024-01-07 防水涂料

  (一)贯彻执行工业与信息化、商务领域法律和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策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区工业与信息化、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层次地融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与信息化近期运行状态趋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与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体系的政策和建议。负责推进新兴起的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审核上报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区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订促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技术改造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六)负责全区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区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和发展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

  (八)组织推进信息化和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区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与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区工业与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

  (十一)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牵头拟订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负责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二)负责推进全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协调全区突发事件与重大活动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十四)拟定全区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十五)负责拟订总体和区域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商品市场、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商业功能区、商业综合体、商业体系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拍卖、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

  (十六)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商贸服务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流通行业经营活动。引导社区商业发展。负责拟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障机制,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紧急调度。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监测工作。负责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

  (十八)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现代流通方式改革,培育骨干流通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十九)统筹协调全区会展业发展,拟定全区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会展业推广服务工作。统筹全区展会、节庆等活动的开展。拟订以区政府名义举办或重点资金扶持项目的年度会展计划并协调落实。培育全区品牌展会。

  (二十)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全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二十一)负责有关国外商务事务的联络工作。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

  (二十二)组织拟订全区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加工贸易。负责协调重要工业品、农产品(不包括粮食、棉花)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许可相关事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制定鼓励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招标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工作。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园区和平台建设。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区技术进出口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

  (二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审核、申报、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五)拟订全区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

  (二十八)负责本系统或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做好党建工作。负责商务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相关工作。

  (三十一)职能转变。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境。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信访、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干部培训等工作。承办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本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材料文稿;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组织研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管理专项资金、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餐饮、零售、展览)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牵头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拟定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区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化工园区优化升级;负责工业、食盐专营、生物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拟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联系服务企业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主体梯队培育的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定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负责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等认定培育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新材料产业政策,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等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组织培育区域品牌;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业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牵头推进以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发展。负责装备制造业、汽车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负责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负责统筹推进工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负责拟定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区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负责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和电子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全区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保护的推进工作;推动新一代通信和网络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拓展新一代通信商用空间;协调全区突发事件与重大活动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对本地区电信运营企业进行协调服务。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

  拟订商贸流通、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商贸服务业、城市商业网点、会展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旧货流通行业、拍卖行业、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推进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引导协调社区商业发展;调度、协调、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等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承担会展业、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等居民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全区会展数据统计、检测、分析、评价体系。统筹全区展会、节庆等活动的开展。组织或协调、指导我区企业赴外埠参展工作。负责全区“老字号”品牌的保护与促进工作。监测、统计、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监测。拟订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策划全区各类促消费活动并牵头组织实施。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工作机制,拟订应急方案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等产业集群建设。培育电子商务有突出贡献的公司。

  拟订全区进出口、机电产品进出口、技术贸易、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政府扶持对外贸易发展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协调重要工业品、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和原材料进出口许可相关事宜。负责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做好外贸进出口相关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外贸有关数据的统计、监测、分析。负责机电产品进口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进口机电产品招投标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工作。指导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统计工作。指导管理加工贸易。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相关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全区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全区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负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等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外派劳务经营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境外投资合作项目。指导境外市场开发,规范境外企业经营秩序,按照规定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做好全区有关国外商务事务的交流工作,承担境内外重大商业活动的组织、推进和协调工作。牵头建立对外交流数据库。按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协调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