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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提名职位无相关性?485申请被拒信为移民成功强势挽回!

2024-01-23 产品中心

  K同学由于所学课程与提名职位相关性问题,递交的485签证申请被拒签。信为移民成功帮助K同学解释了MBA课程与土木工程师提名职位的相关性,获得了AAT上诉的胜利。

  我们常说的工作签证全名叫做Graduate Visa,也是485签证,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Graduate Work Stream,可简称为TR。如果申请人首个学生签证是在2011年11月5日前获得的,则需要申请这类型的工作签证。

  K同学在澳完成了土木工程本科(2010-2012)和MBA的硕士学位(2017-2019)。在2019年MBA毕业后,K同学以土木工程师(Civil Engineer 233211)为提名职位递交了485签证的申请。由于K同学2011年前已来澳留学,因此只能申请TR类别的485工作签证。

  虽然MBA硕士课程能够完全满足2年的学习时长要求,但是移民局认为MBA课程与提名职业土木工程师不具有相关性,不满足移民法485.222条款,因此拒绝了K同学工作签证的申请。

  信为法律解析:在485TR类别的申请中,485.222条款要求用于满足学习要求的每个课程,都需要与提名职位是“紧密相关(closely related)”的。

  收到K同学的拒签信后,信为移民第一时间为K同学申请了仲裁庭上诉(AAT)。

  在详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条文及类似上诉案件判例后,信为移民团队帮助K同学制定了非常详细的上诉方案,并针对庭审员可能会质疑的细节问题做了详尽的准备工作:

  信为移民在解释陈述信中征引了巡回法院之前的案例,强有力指出,在485签证申请条件中,课程与提名职位的紧密相关性(closely related),并不能简单得使用“课程设置可以直接转化为提名职位中的所需相关技能”来判断。

  在之前的判例中,非常清晰解释了关于所学课程与提名职位的紧密相关性(closely related)的判断方式:

  判例中T同学的提名职位也是土木工程师,并且相关学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Diploma;在AAT上诉中,庭审员通过上述判断方式,认为T同学的课程与提名职位具有紧密相关性,驳回了移民局的原判决。在K同学的案子中也面临类似的情况,并且MBA的课程比Diploma的课程的学历更高,课程涵盖范围更广,以此为突破口,信为移民为K同学制定了详细的解释方案。

  在提名职位相关技能的考量中,不应该仅仅根据ANZSCO中相应职位描述的内容,还应该考量提名职位所属组别的相关技能信息。

  并且,在MBA的实习课程中,由于K同学的土木工程本科相关背景,所以在实习课程中选择了土工工程行业公司做实习。土木工程行业的实习课程占到MBA学分的四分之一,不仅要求运用到MBA所学技能,更要求K同学在实际的土木工程工作场所反思应用到的这些技能。基于上面讲述的情况,可以证明K同学在MBA所学技能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提名职位相关技能。这更加能确定MBA的课程与他提名的职业密切相关。

  凭借对移民法的深入了解和对上诉案例的全面掌握,信为移民精确指出现阶段在“怎么样来判断课程相关性”澳洲法律体系有个公认的主要类别。除了上述类别以外,另一种常见的证明方法是直接分析课程和提名职位之间的相关性,即“课程整体相关性”。

  签证官在做相关性判断时,不得将自己局限于关注提名职位的入门级工作要求,重要的是将整个课程和整个职位要求做比较。举例说明:酒店管理专业可以认为和具有管理级别的厨师是紧密关联的。信为移民指出,类似的判断逻辑也能应用到K同学的情况中。

  同时,在庭审之前,信为移民针对庭审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进行多次模拟,指导K同学向庭审员说明MBA课程如何有助于自己成为一名土木工程师,避免在上庭时出现心慌意乱、答非所问的情形。

  在正式庭审时,庭审员精确指出仲裁庭允许他们用个人选择的方式分析课程和职位之间的相关性,而庭审员本身希望从“课程整体相关性”方面做证明。

  虽然庭审局势并不明朗,但是信为移民律师鼓励K同学在庭审中勇敢的表达自己,根据之前的准备进行完整陈述,并且在庭审快结束时,争取了在两天内提交书面材料的机会,并且按照庭审员认可的判断方式,详细解释课程和提名职位之间的整体相关性。

  在进一步递交的补充材料中,信为移民列举出K同学MBA课程的核心科目以及通过该课程获得的主要技能,直接证明K同学的MBA的课程与工程管理硕士的课程结构几乎完全相同,而工程管理课程与提名职位土木工程师是紧密相关的,从而直接证明了K同学的“课程整体相关性”。

  信为移民团队的据理力争最终说服了庭审员,仲裁庭对申请人在庭审中的表现以及信为移民提供的解释材料给予了高度认可。在对MBA课程与提名职业进行整体比较后,仲裁庭认为两者具有整体相关性。

  仲裁庭最终决定将移民局之前的拒签决定发回重审,签证官会根据AAT提出的法律规定重新进行审理,K同学可以安心等待自己的485签证的成功下签。

  信为提示:AAT上诉并不是一个完全的法庭,所以庭审员有些时候会有很多自己的主观心证,也会对法律有自己的主观理解。在这方面的灵活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遇上认可申请人的庭审员,就可以把不可能的案子变为可能;但是遇上庭审员主观心证不利于人的情况,优秀的律师和移民代理也会用法律的方式据理力争。

  就签证而言,面临拒签和被取消的原因可能各有不同,如自身材料问题,签证官政策条款不正确使用,甚至是签证官主观判断问题造成。一旦面临拒签或签证被取消,不仅可能会影响到今后申请签证,还可能面临3年不能入境等限制。

  基于澳洲的法律体系,即使是移民局做出的决定也并不一定是最终决定。签证遇上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寻求专业技术人员的帮助,确定是不是可以通过上诉推翻移民局的决定。

  规划移民路径,解决移民之路上的难点和困惑,最有用的办法是寻求专业技术人员的帮助和建议。移民法是澳洲法律体系中最为复杂的部分之一,病急乱投医或自行判断都将导致严重后果。

  信为移民集团及ProActive Legal律师事务总部在墨尔本,在悉尼,台北,南京,胡志明市拥有分支机构。移民部拥有业界权威的法务团队,包括注册移民代理,律师,博士以及澳大利亚法律委员会授权的移民法专家律师(Accredited Specialist in Immigration Law)。在澳大利亚,荣获此资格的移民律师不足一百位,华人背景的更是凤毛麟角。强大的法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后盾与专业服务咨询。经营事物的规模包括商业移民,雇主担保,亲属移民,技术移民在内的各类签证及法庭上诉,具有首屈一指的成功率和业界最高的专业水平。

  如果您对澳洲移民感兴趣,请立即联系信为移民,我们将为您的移民申请提供最佳支持!